蜜月期爭執 問題易放大

【本報訊】同居情侶雖然有夫妻之實,但與結成夫婦的關係仍有很大分別,有社工指出,男女結婚後身份轉變,雙方責任更大,除要面對經濟、家務等問題外,還要為生兒育女作籌劃,這些轉變均需要時間適應,期間兩夫婦容易出現摩擦,雙方必須互相忍讓。

同居變夫婦要重新磨合

明愛向晴軒督導主任郭志英表示,若同居多年的情侶突然選擇結婚,可能是為生兒育女作準備,或是維繫感情,但結婚後夫婦生活上要重新配合,如在適應期或蜜月期發生爭執,雙方易將問題放大,夫婦應盡量忍讓及想想對方立場,以化解紛爭。如一方受成長經歷影響而患上情緒病,在一剎那爆發出來,容易失控釀成慘劇。

社工陳勇表示,慘劇中夫婦結婚年齡比較大,可能會覺得太遲,感覺若有所失,如遇上難以解決的問題,容易爆發激烈爭吵,使兩人都難以處理。夫婦遇上類似情況,丈夫和妻子可各自找親友傾訴以紓緩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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