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剋扣護衞員四年無放長假

公司剋扣護衞員四年無放長假

【本報訊】一間大型護衞公司遭投訴變相剋扣員工假期。該公司自○六年起,員工申請放年假不獲批,有員工四年來沒有放過長假,就算獲批,亦需詳細交代行蹤及出示證明,如旅行機票等。公司回覆查詢指,員工放長假對編更影響大,故須以員工放假原由,決定各人放假的優先次序。

勞工法例規定,員工每年可享有至少七日年假,但昨晚有自稱是該公司員工的盧先生致電電台節目投訴,指公司自○六年經歷合併重組後,以人手緊張為由,許多員工申請放年假不獲批,就算批准,許多時候公司也要求員工臨時取消:「我知有同事四年來冇放過長假。」

盧先生續指,今年八月,公司開始陸續以「以薪代假」形式,突然向員工贖回過去四年來積存的年假:「可能同下年開始實施最低工資有關啦,到時我哋啲假就會貴咗。」盧又稱,公司向員工「贖」假的金額是二百多元一日,但當員工因病請無薪假休息,則要向公司賠上每日三百多元,批評公司做法不公平,但員工為保飯碗,一直敢怒不敢言。

Money18 新功能「18好路數」為你預測心水股票升跌機會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