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追擊:環保署戇居設計阻回收長光管
【SUN追擊小組記者李嘉行報道】每年有近二千萬個光管及慳電膽進口,政府為解決回收問題,曾推出「慳電膽及光管回收計劃」,由環保署向相關店舖提供回收箱,惟效果奇差,兩年回收量不足五十萬件。本報追擊發現,該計劃有三大問題,第一,回收箱設計極劣,只可回收少於十六吋長的光管;第二,相關店舖職員也不知有責任代環保署收回長光管;第三,政府官僚體制僵化,環保署向全港的公共屋邨推介此計劃,但竟然沒有與房委會合作。環保團體易行動直斥署方缺乏監察,致令計劃失敗收場。
光管及慳電膽進口數量驚人,據統計處數字顯示在○八年,光管和慳電膽的進口量多達二千一百一十萬個。而在○九年,也有一千七百九十萬個,兩年共四千萬個。大量進口衍生回收問題,政府在○八年推出「慳電膽及光管回收計劃」,由十五間照明設備供應商舉辦,業界資助七十四萬元,用於支付收集及處理舊燈管的費用,環保署則負責提供回收箱,以及將計劃推至全港私人、公共屋邨及屋苑。
亂丟洩水銀害人
計劃雖獲得一百二十六個店舖及家品店支持,惟回收量奇低。在○八年及○九年,環保署透過該回收計劃,收集家居的廢螢光燈,回收量只有四十七萬六千個;同期,政府透過青衣化學廢物中心的承辦商,為工業機構包括飲食、零售及商廈物業等回收廢螢光燈,約回收二百二十二萬五千個。上述兩項總數,少於入口量的百分之七。
計劃反應冷淡,環保署難辭其咎。本報追擊發現,環保署推行該計劃有三大漏洞。第一,回收箱的設計竟容不下長光管。現時由環保署提供的回收箱,只得三十三吋高,且採用分上下層設計,每層僅得約十六吋。市民無法將逾十六吋長的螢光管放進箱,部分會將光管「挨」在回收箱,甚至棄置在垃圾站。
第二,環保署欠缺宣傳及指引,環保署雖指如光管長度超過回收箱的高度,可將光管交給參與計劃的店舖職員,惟很多職員毫不知情。本報日前向港九新界多間公眾回收店,查詢如何處置四十八吋長的舊螢光管時,不少職員均支吾以對。其中位於將軍澳區的店舖職員說:「支光管咁長擺唔落㗎,你拎走啦!我唔負責收㗎!」而另一間大埔的店舖職員亦說:「擺唔落回收箱都無法,你放垃圾站啦。」
第三,環保署將計劃推至全港公共屋邨及屋苑時,沒有與房委會合作,只依賴屋苑互委會及商戶自行參與自願回收,結果反應冷淡。至今只有一百五十九個公屋及屋苑參與,佔全港三百七十個公屋及居屋四成。
由於上述問題,市民只好將舊螢光管隨意擺放,但若螢光管遭意外打破,洩漏的水銀會對人體造成嚴重傷害。理大電子工程系教授鄭嘉偉指出,螢光管及慳電膽分別含約十毫克或十毫克以下水銀,倘不慎打破,水銀的氣體便會浮游於空氣中。若人體吸入大量水銀,會導致腦部損害,如小童吸入會導致發育遲鈍,孕婦吸入則影響母體嬰兒:「光管係唔可以直接去堆填區,如果政府任由光管棄置或打爛,會對人造成慢性中毒。」
卸責回收點職員
環保團體易行動項目總監劉國勳說:「成套計劃都有問題,環保署企埋一邊,甚少監察同支援業界推行光管回收計劃,沒有向參與商戶的職員給予指引,市民就算有心回收都徒勞無功!」
對於回收箱過短的問題,環保署將責任推卸給回收點的職員。發言人表示,若光管長度超過回收箱高度,可將光管交予公眾回收點的職員。此外,當局曾向自願放置回收箱的商戶提供計劃詳情,但了解到商店員工流動性大,難免出現個別員工對回收箱用途不了解。如收到市民反映,環保署會即時與負責人跟進,又提醒商戶留意回收計劃的安排。


市民可將廢光管及慳電膽放入環保署設立的回收箱。 (張琦攝)

1.回收箱設計極劣,只可回收少於十六吋長的光管。

2.相關店舖職員不知有責任代環保署收回長光管。

3.環保署向全港的公共屋邨推介此計劃,但竟然沒有與房委會合作。

長過16吋放唔落

◆回收箱採用分層設計,防止市民打爛慳電膽。

本港有售的長光管最長可達五十九吋。 (張琦攝)

易行動項目總監劉國勳批評,本港光管及慳電膽回收箱設計失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