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幢大廈法團未買第三保

300幢大廈法團未買第三保

【本報訊】強制大廈業主立案法團購買第三者保險的規例將於明年一月一日起生效,但全港仍有約半成即三百幢已成立法團的大廈未投保。民政事務總署署長陳甘美華呼籲投保有困難的業主與民政總署聯絡,以便轉介保險業聯會協助投保,並強調解散法團並不能解決問題,反會令大廈狀況變差,一旦發生意外每戶可能要承擔數十萬元賠償額。

陳甘美華昨在電台節目中指出,了解到部分大廈法團因難以向住戶集資,計劃辭職甚至解散法團,但她強調若法團真空,大廈無人管理,只會令樓宇狀況變得更差,發生意外機會更大。多名小業主致電到該節目申訴投保有困難,有舊樓業主因樓齡已達五、六十年而被保險公司拒保,亦有長者業主稱法團主席已搬走,不知如何投保。

保險業聯會一般保險總會主席黃國添補充,一般樓宇狀況良好的單幢式大廈,每年保險由五千元至一萬元,以大廈有二十戶計算,即平均每戶每年保費五百元或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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