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啟人醉駕撞壆判社服令

霍啟人醉駕撞壆判社服令

【本報訊】立法會議員霍震霆與前妻朱玲玲的第三子霍啟人,今年七月醉酒駕駛座駕失控撞壆,早前承認危險駕駛及醉酒駕駛兩罪,昨於東區法院被判一百六十小時社會服務令,以及停牌一年。裁判官指,見到被告真誠後悔,深信他不會再犯,才會有此判決。

二十一歲的霍啟人由朱玲玲陪伴應訊,昨在法庭待判時看起來心情輕鬆,不時與母「咬耳仔」有說有笑。代表他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求情時引述感化官報告指出,感化官跟被告在英國求學時的老師及校長聯絡過,他們對被告都有十分高的評價。精神科醫生亦稱,被告的抑鬱病情有顯著改善。

感化官認為被告真心後悔,無案底,以往過着規矩的生活,家人對他十分支持,故不需要感化官的協助輔導。駱更稱,在其多年的執業生涯中,亦無見過這種情況,重申被告日後定必重法守法,希望法庭輕判。

停牌修讀駕駛改進課程

裁判官表示,深信被告真誠後悔不會重蹈覆轍,雖然他干犯的是十分嚴重的控罪,但考慮到他的個人及教育背景,治療後病情已顯著改善,認為十分適合判處社會服務令。

根據法例,被告被判停牌,須在三個月內修讀駕駛改進課程,裁判官提醒被告不要在停牌期間駕駛,否則必被判監,又說:「香港地方細,根本無任何藉口响飲酒之後唔搭的士啫。」聞判後霍啟人與母親都鬆一口氣,霍啟人未有回應,朱玲玲亦僅稱:「件事完咗咪好囉。」

霍震霆盼兒子吸取教訓

霍震霆表示對事件感意外,過往曾赴英探兒子,見他消瘦,顯然有生活壓力及精神緊張,希望兒子吸取教訓,有所成長,情緒亦能慢慢穩定下來;他說,未有勒令兒子戒酒,但家中沒有存放酒。

問及是否滿意判刑結果,霍震霆未有正面回應,只是再三呼籲年輕人不要酒後駕駛;對於會否再懲罰兒子,他則笑而不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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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玲玲昨一如以往陪同兒子霍啟人到庭應訊。

霍震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