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血親捐活肝 須證不涉利益

無血親捐活肝 須證不涉利益

【本報訊】活人捐肝殊不輕易,若捐贈者與病人毫無血緣關係,亦非夫婦,要衝破的心理關口更大,須獲人體器官移植委員會審批,確定不涉及利益關係才批准移植。該委員會由○七年至今,共審批了七十宗無血親關係的活肝移植申請。

要經委員會審批

屍肝難求,病人惟有轉求活肝捐贈,今年至今,瑪麗醫院進行了三十四宗屍肝及四十四宗活肝移植手術。為防止器官買賣及保障未成年人士,《人體器官移植條例》規限活人捐贈器官,必須與受助人有血親關係或為最少結婚三年的夫婦,而捐贈者需年滿十八歲。

若捐贈者與病人無血親關係,要通過委員會審批,由委員研究個案資料,包括醫生意見、捐贈者個人資料及心理評估等,肯定個案不涉及利益關係才批准移植。人體器官移植委員會○七年至○九年分別審批了十二宗、二十宗及十五宗無血親關係的活肝移植申請。今年截至昨日亦有二十三宗申請,反映換肝需求很大,但屍肝不足問題嚴重。

香港大學肝臟移植講座教授盧寵茂表示,如有市民願意捐肝予關員袁偉祥,須捐出三分之二的活肝,由於肝臟有生長復原能力,故肝功能可以復原,對體力影響不大。即使由海關同袍捐活肝,相信亦不會影響日後執勤工作。

Money18 新功能「18好路數」為你預測心水股票升跌機會率

盧寵茂昨在醫院講述袁偉祥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