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言為定:遲早

  • 當人未學會看鐘面上的指示,就有藉口不培養時間觀念,這也是小孩子做事慢吞吞的原因之一。朋友A很準時,他總是早到十五分鐘,而如果對方遲到超過十五分鐘,他會離去,真有性格。朋友B不早到也不遲到,但他不喜歡別人遲到,他曾經因為約會的女孩遲到一小時而跟她分手,真果斷。

    莎士比亞說:「寧願早到三小時好過遲到一分鐘。」*

    朋友C不準時,但她也不介意別人不準時,真公平。

    朋友D有時準時,有時不準時,我覺得大部分人都是如此的,視乎約會的重要性而着緊不着緊,真實際。

    當人年紀愈大,知道光陰似箭,自然會培養出一種另類的時間觀念─遲也好,早也好,遲早時日無多。

    李敏一言

    一個人的時間觀念絕對會影響他的人生。

    * Better three hours too soon than a minute too late.

    —Shakespea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