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據吉林省官方證實,長春市檢察院反貪局局長李曉明等人,早前赴海南辦案期間,存在違背黨員和幹部廉潔自律規定的行為,市紀委建議並經市委同意,停止李的職務並調查。內地傳媒揭露,李曉明等人較早前數次到海南辦案,不但違反規定坐頭等艙及入住五星級酒店,部分人員的住宿費更由案件證人所控制的公司支付,或影響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