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溫州早前受颱風吹襲,不少市民為免愛車在低窪地帶被淹,把車停在地勢較高的行人道上,結果招來罰單。不少被罰車主感無奈,希望當局在颱風日子可以稍為通融,惟執法部門回應指違例停車不利救災搶險,不會因此取消處罰。

喬志峰(評論員)

執法應當嚴格,但不能不顧客觀情況不講人性。若說停放行人道車輛會為搶險造成不便,執法部門應提醒市民車停在甚麼地方才安全合理,相信亂停亂放現象會減少,違規車主即使被罰也口服心服。

《西安晚報》

小蔣(網民)

一片澤國時,搶險衝鋒舟也用不上行人道吧?執法部門不是不懂特事特辦,而是習慣見人下菜碟。那些掛特權號牌車輛平日也橫行霸道,執法者還不是睜一眼閉一眼?可對於百姓天災時避災自救,卻以違規論處。

人民網

那雲風(評論員)

颱風來襲不是平常時期,不能用平常的執法思維應對。颱風來襲的特殊時刻,法律應作出積極反應減少人們損失。相反把特殊時刻與平常時期「一視同仁」,有違法治理念與精神,執法變成趁火打劫。

《京華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