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今年七月發生在北京首都機場的引爆炸彈案,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昨公布,受理案中被告、日前被判刑六年的山東訪民冀中星上訴。冀中星的代表律師稱,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已受理冀起訴東莞市政府不履行政府訊息公開法定職責、拒絕公開冀毆打致殘的覆查結論一案。

冀中星起訴東莞市政府獲東莞中院受理。(資料圖片)

北京法院網官方微博京法網事昨發消息,指冀中星一審判刑六年後,於法定期限內提出上訴。法院審查案件的上訴材料後,認為材料齊全,符合受理條件,決定立案受理。

對於冀在庭上曾指因不滿○五年被東莞治安員暴打致殘而犯案,東莞市政府早前就冀被毆打致殘案進行覆查,但未回覆。冀申請公開訊息被拒後,早前透過律師分別向東莞市政府及廣東省公安廳提出行政訴訟,昨收到東莞中院通知,指已受理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