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轟動全國的福建福清紀委爆炸案,昨正式告終。五名被告經歷十二年冤獄生涯後,獲福建省高院裁定無罪,當庭釋放。法院認為原審判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當局需向五名被告致歉,並按規定予以國家賠償。內地法律界對判決表示歡迎,但案中被告家屬及律師仍遭當局打壓,促各界持續關注。
福建省高院昨晨公開終審宣判,開庭前大批警員在法院外巡邏,氣氛緊張。法院認為檢方證據不能相互印證,存在無法排除的矛盾和疑點,無法得出上訴人陳科雲、吳昌龍實施爆炸犯罪的結論,也無法得出杜捷生、談敏華非法提供爆炸物,以及謝清作偽證的結論,原判決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判上述五人無罪釋放。
案發於○一年六月二十四日,福清市紀委辦公樓信訪接待室門外,有內藏爆炸裝置的手提袋爆炸,市紀委司機吳章雄當場身亡。警方一個月後逮捕陳科雲、吳昌龍,懷疑二人因私仇犯案,杜捷生、談敏華及謝清因協助二人被捕。
案件○四年一審,陳及吳二人被判死緩,但因疑點甚多,○五年發回重審,○六年福州市中院仍作出有罪判決。吳昌龍等人同年十月上訴,案件前年再開庭審理,福建省高院昨終審。期間,吳章雄妻子曾向外界指兇手另有其人,更疑為市紀委內部人員,但詳情至今不明。
曾遭警方嚴刑逼供
由於吳昌龍等人曾指遭警方嚴刑逼供,家屬十二年來不斷喊冤。吳昌龍姊姊吳華英更透過網絡發起冤案維權活動,○八年因與兩名網民聲援疑遭警員輪姦致死的嚴曉玲案,被判囚一年。吳華英事後續為弟弟喊冤,屢遭當局打壓,廣受內地維權網民關注。
曾為吳華英辯護的維權律師劉曉原昨在微博稱,爆炸案中前後十多名辯護律師,部分遭福建當局打壓,直斥「遲來正義非正義」,各界不應就此案對司法體制過分樂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