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公河殺13華船員主犯翻供

【本報訊】中國十三名船員去年十月在湄公河泰國水域被劫持射殺案,昨於雲南昆明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訊。六名被告被控故意殺人、運輸毒品、綁架和劫持船隻四項罪名,其中緬甸主犯糯康在庭上否認指揮和策劃作案,隨後受審的桑康和依萊,均承認是糯康指使殺害十三名中國船員。

報復不交保護費

昨日上午,法庭為糯康等六名被告提供律師和翻譯員,糯康僅承認是集團首領,矢口否認策劃案件,指殺害中國船員是翁蔑(另案處理)等其他成員所做。

隨後受審的桑康和依萊卻供稱是糯康策劃及指使他們殺人。桑康表示,由於中國船隻在湄公河不肯交保護費,並徵用緬甸軍人圍剿他們,令組織損失慘重,糯康故聯同部分泰國軍人報復。

去年十月,糯康策劃劫持兩隻中國船玉興八號和華平號,並綁架所有中國船員,後在湄公河泰國水域射殺十三名中國船員。事後中國當局聯合泰國、緬甸和老撾警方一同破案,老撾當局於今年五月將疑犯移交中國,至昨日開庭,預料審理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