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禁Google App付費下載

【本報訊】台北市政府因谷歌公司(Google)未能遵從台灣的《消費者保護法》,給予手機應用軟體(APP)消費者七日鑑賞期(即期內消費者可退貨退款),依法罰款一百萬元新台幣,並全面停止在台灣的付費下載服務。有指谷歌將於周四派人前往台灣商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