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0年10月03日(日)
從警方破案的角度看,罪犯親屬比較了解疑犯的動向,若站出來揭發,會令破案事半功倍,予以獎勵無可厚非。問題是,立功的是疑犯親屬,不是疑犯本人,要獎勵也應獎勵親屬,為何被告可獲減刑呢?一人犯事一人當,誰犯罪,誰接受刑罰,親屬的舉報,並不能減輕其罪責,以親屬「大義滅親」作為疑犯減刑的理由,實在荒唐至極。
其實,大義滅親之所以難能可貴,關鍵在「滅」字上,但要「滅」的不是親情,而是犯罪行為。上述規定用對被告人減刑換取被告人親屬合作,又怎能消滅犯罪行為?這豈不是和大義滅親背道而馳?
更令人擔心的是,在目前內地官場腐敗成風的情況下,這一規定很容易成為貪官污吏逃避法律制裁的護身符。近年,不少貪污大案都是夫唱婦隨的產物,貪官躲在背後,由老婆或孩子出頭索賄受賄。而社會上的犯罪團夥成員,更有不少是高官巨賈的親屬,衙內惡少打着父輩的旗號無惡不作。
棄車保帥 一舉兩得
當罪行被揭露後,貪官或利用職權壓制揭發,或利用錢財疏通法官,千方百計保護妻兒過關,確保火不會燒到自己身上。不少貪官污吏因而逃避了法律制裁,但也有不少人最終逃不出法網。
河北省高等法院的規定出爐,客觀上令貪官們多了一條退路,若親屬東窗事發,實在保不住了,可主動「舉報」,棄車保帥,一舉兩得,既可換取妻兒的減刑,亦可撈個大義滅親的美名,在官場上站穩腳跟。
陝西省涇陽縣日前揭露的巨額黑金案就是一個活生生的例子。主犯李春本是一名美容店老闆,卻控制着一個三十億元地下錢莊,而錢莊的投資者不少是當地的公安人員。此案雖然被揭露,卻查不下去,原因是李春丈夫就是當地的公安局副局長,他在事件中的角色一直備受質疑,但老婆被拋出去後,他卻安然無事。近年這種官場腐敗家族化現象愈演愈烈,遺憾的是,當局一直沒有予以充分關注。
數年前,北京首富袁寶璟僱兇殺人被判死刑,其妻欲捐出百億身家以換取丈夫免於一死,卻被法院斷然拒絕,當時各界一致讚揚當局堅持法治精神。反觀現在,所謂大義滅親減刑的做法,其實與用錢買刑期沒有甚麼分別,卻為當局所推崇,如此開法治倒車,豈不是咄咄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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