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 天頌苑管理費爭議糾纏長達六年多。(資料圖片)

    【記者倪敏燕報道】以卵擊石,岩石雖強,但終化成灰,雞蛋雖弱,卻可孵出生命。年近六十歲、天頌苑小業主莫炎熙堅持要孵出「生命」,六年多以來無放棄追討房屋委員會拖欠天頌苑涉短樁而空置單位的管理費,更不惜單挑房委會告上土地審裁處,終於在法庭「孵」出成果,成功迫令房委會繳付欠交的管理費。天頌苑管理費官司下月初上訴期屆滿,莫炎熙揚言已經有心理準備房委會會提出上訴,並將應戰到底,不會退縮。他未來更會繼續爭取要求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向天頌苑業主致歉,並與其他業主聯繫,打擊不公平的物業管理問題。

    莫炎熙會與其他物業業主聯繫,交流打擊剝削業主權益的資訊。

    一眾業主支持莫炎熙繼續追討房委會拖欠的管理費。

    張炳良曾於出售貨尾居屋時明言有充分理據,不接受天頌苑業委會的申索,令莫炎熙大為不忿。

    莫炎熙多年來為天頌苑爭取賠償,單挑入稟房委會,源於張炳良公布最後一期貨尾居屋時的講話,該期居屋包括天頌苑兩座短樁大廈,當時莫炎熙正向房委會追討欠交的空置單位管理費,但張炳良揚言房委會有充分理據不接受天頌苑業主的申索,又指無必要浪費寶貴的房屋資源,堅持出售大廈。莫炎熙形容這番言論猶如「兜口兜面摑我一巴」,把小業主的合理要求當作刁民的無理申索。

    申法援因金額少遭拒

    為證明天頌苑小業主並非刁民,莫炎熙努力找資料及案例,並申請法律援助,後因申請金額過少被拒,他審視過東涌海堤灣畔的案例,決定入稟土審處,展開法律之戰。但另一邊廂屋苑內卻出現謾罵聲,因房委會曾兩度向業主提出五百多萬及一千多萬元的賠償金,但附有連串免責條款,包括不能再追討管理費及不能追究有關的僱員或承建商等,他擔心日後短樁大廈的維修費龐大,拒絕接受,「萬一短樁維修要成兩億,我哋點負擔得起。」兩次的拒絕均惹來部分街坊責罵,「再追連賠償金都無。」令他大感氣結。

    對公營機構大失信心

    天頌苑猶如一個小社會,莫炎熙形容「好多人抱唔關我事嘅心態,對我嘅打擊好大,其實佢哋都受惠o架嘛,但都要為他們追討。」由遊行到申訴專員公署投訴,再抗議到立法會,莫炎熙坦言都無獲得正面回應,「對公營機構都無信心o架喇!」房委會在天頌苑管理費覆核官司敗訴後,有二十八日可提出上訴,期限下月初屆滿,莫炎熙估計房委會會提出上訴,他亦已有心理準備應戰。他表示,天頌苑管理費官司勝訴後,業主立案法團原擬為他舉行祝捷會「高興吓」,但因上訴期尚未完結,他打算待上訴期屆滿後,才決定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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