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死撐高球車有特權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職員,在轄下公園及度假村駕駛高爾夫球車巡邏,涉違反《道路交通條例》,事件由警方介入調查,康文署工會亦呼籲會員停止駕車。昨日在銅鑼灣維多利亞公園所見,高球車在行人路行駛依舊,在周日人潮下出現人車爭路。但員工駕駛態度明顯一百八十度改變,車速減慢,未有示意要求遊人讓路。康文署澄清,當局可行使特權,委派員工在公園使用小型機動車輛,因此並不違法。

昨午維園所見,康文署職員駕駛高爾夫球車不停穿梭。周日的維園是印巴籍人士聚腳點,加上不少人一家大細在公園享受天倫之樂;寫上「維園巡邏車」的高球車,繼續在行人路行駛,與遊人狹道同行,人車爭路問題較日前更甚。

本報日前報道,維園內的高球車在園內高速行駛,發出「隆隆」聲響,嚇得途人左閃右避。事件曝光後,康文署職員駕駛態度隨即有所收斂,走在行人路的高球車,車速明顯較日前減慢。高球車沒有爬頭,只默默尾隨人群之後。

員工搭順風車如玩雜技

維園內有康文署員工駕駛農夫車,往來足球場及網球場收集圍欄鐵馬,行駛時更有員工搭「順風車」,耍雜技般企上車身,攜老扶幼的遊人為免被禍及,見狀後無不退避三舍。

康文署發言人澄清,根據《遊樂場地規例》第十四條,康文署署長可行使合法權限或特權,批准場地主管委派員工使用小型機動車輛,到指定地方執行職務,而部門亦就此訂立指引,規定該車輛必須由經訓練的員工駕駛,及以遵守相關安全規例。因此在康文署各大型公園行駛高球車,只要經署長批准,同時駕車員工有遵從《道路交通條例》,便不構成違法。

另外,有市民投訴每逢維園舉行大型活動,當局任由政府官員及嘉賓車輛隨意進出籃球場泊車,構成危險及空氣污染,且康文署又准許貨車沿行人路通往小食亭落貨,同樣造成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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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車爭路逐格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