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壇:小氣候:打擊水貨貓捉老鼠
上水火車站的水貨客活動,已變成一場執法部門與水貨客的貓捉老鼠遊戲,鬥耐力,也鬥戰術,基本上就是「敵進我退、敵退我進」,入境處動員打擊,水貨客則收斂活動,或是轉移運貨路線,一俟入境處人員撤走,水貨客立即捲土重來,到地區居民無法忍受,怨聲四起,入境處又再召集人手打擊,周而復始,可惜貓只有一隻,老鼠卻繁衍日多。
有需求就有供應,除非特區政府採取非常手段,立法禁絕走水貨活動,否則問題永無根治可能。香港特區營商自由,走水貨並不違法,聘請非香港居民走水貨,違反入境條件才算犯法,如果內地居民自行來港購貨,再運返內地,性質屬於遊客購物。據說警方計劃拍攝內地水貨集團成員相片,供入境處按圖索驥,拒絕內地水貨集團入境,從源頭打擊走水貨活動。特區政府打擊水貨客,必須取得平衡,合法之外,也應合情合理,矯枉過正,隨時變成趕客,自毀四大經濟支柱之一的旅遊業,砸爛購物天堂的金漆招牌。
事實上,特區政府整治水貨客,一直以減少走水貨活動擾及居民為主,例如貨物體積大小,必須符合港鐵規定,不准阻塞出入口等,另外就是打擊水貨客「批發商」,掃蕩派貨地點,從源頭阻截水貨活動。
水貨客不是非法入境者,入境處要截水貨客,也要證據確鑿違反逗留條件才可捉之哉,行動過程需動用大量人力,以入境處的編制而言,要恒常式採取行動,將會疲於奔命,只能重點出擊。再者,入境處在上水火車站趕水貨客太絕,水貨客必定擴大活動範圍,分散至鐵路沿線,問題更難控制。
其實,不要說入境處難以天天行動,就算是發起「光復上水」行動的區內關注團體,想自行「執法」,阻止水貨客進入港鐵車站,也不可能每日派成員守候,只能進行野貓式行動,久不久做一次,作用在督促入境處吹雞交功課,多於要自行阻截水貨客活動。
水貨客活動根本是一個兩難問題,雖然擾民,始終也有貨暢其流的一定經濟效益,水清無魚,水貨客帶貨過關返回內地,涉及的逃漏關稅問題,不可能由港方代內地有關部門執法,水貨客在港行得正、企得正,相關部門根本無法可執,要水貨活動完全收斂,恐怕得等到內地全面免徵各類關稅的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