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個鮮肉樣本驗出防腐劑

【本報訊】再有肉販在鮮肉加入禁用防腐劑,食物安全中心公布調查結果,在一百八十個鮮肉樣本中,有七個樣本檢出不可用於新鮮、冰鮮及冷藏肉類的防腐劑二氧化硫。食安中心已向違規商戶發出警告信,再度抽取樣本化驗後發現全部回復合格水平。

可致氣喘頭痛

食安中心今年九月至十一月從新鮮糧食店及街市肉檔抽取牛肉、豬肉及羊肉樣本化驗,整體合格率為九成六。不合格的六個鮮牛肉及一個鮮羊肉樣本,來自三間新鮮糧食店及四個街市肉檔,二氧化硫含量介乎百萬分之十三至百萬分之五百九十,其中五個鮮牛肉樣本已於十月份公布。餘下兩宗新發現違規個案,分別涉及堅尼地城士美菲路街市炳記肉枱,及土瓜灣街市壽記肉食公司。

食安中心指個別商販為使肉類色澤更鮮明,在肉類中添加二氧化硫,該物質屬低毒性及水溶性,清洗及烹煮可除去食物中大部分。按今次檢出的二氧化硫含量,在一般食用情況下,不會對人體造成不良影響,但對該防腐劑過敏的人士,可能感氣喘、頭痛或惡心等。根據《食物內防腐劑規例》,售賣含二氧化硫的肉類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食物環境衞生署亦會按「違例記分制」,暫時吊銷違例新鮮糧食店的牌照,若違例者屬公眾街市檔戶,署方亦可終止其租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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