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車裝五天眼 私隱專員跟進

  • 【本報訊】警方斥資逾一億元購買一百七十部配備有五個攝錄鏡頭的警車,被指侵犯私隱,警方昨澄清鏡頭只可拍到車前方十五呎、後方十呎距離,且鏡頭固定不可轉角度,冀減少警車交通意外,不會用於攝錄任何示威及公眾遊行集會。警方又指徵詢過律政司意見,強調此舉不涉侵犯私隱。首批新車將於明年一月第二周「落地」,試行一年後再檢討是否增購。不過,個人資料私隱專員蔣任宏稱,上月底才接獲警方書面知會,將於明日與警方會晤商討。

    新車為平治凌特519CDI大型客運貨車,每部六十二萬元,明年首半年分批付運抵港,分配予各區衝鋒隊、機動部隊及警區巡邏,暫未正式收車。新車前方及後方分別設有兩個及一個鏡頭,拍攝角度微微向s下,第四個鏡頭拍攝車輛錶板,最後一個用以拍攝左前方地下「盲點位」。

    聲稱防交通意外

    鏡頭會在「撻車」後自動啟動並錄影,最長可錄四小時,之後記錄會重寫,但當警車發生撞擊時,系統會自動保留事發前後三十秒的錄像;需要時可呈堂。車廂內倒後鏡設顯示屏,啟動時顯示影像幾秒後會自動熄滅,熄匙後會自動停錄;只有七名交通總部警署警長可取出記憶卡。

    每年涉及警車的交通意外約有四百宗,警方指引入「司機安全及意識強化系統」是冀提高司機視野及減少交通意外。據知若鏡頭一旦拍得涉及刑事案的證據,警方亦會按需要呈堂。另警方首批十三部私家車款的全電動警車將於本月底、下月初投入服務,每架三十八萬元。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方互動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

    車廂內的倒後鏡設有一個小型顯示屏。

    警方新購入一百七十部設有五個錄像鏡頭的警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