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租約 地署操生殺權

【本報訊】港府將閒置土地以短期租約形式出租,通常用作停車場或貨櫃堆場,除了可善用土地資源外,亦便利貨運及物流業的營運。但有業界批評,短期租約的招標方式及續租安排缺乏透明度,不但租期「時長時短」,續租時的加租幅度亦由當局決定,令人質疑地政總署官員有可能與部分投標公司之間存在利益輸送,要求港府改善目前的投標制度。新界西北露天倉大聯盟召集人蔣志偉表示,地政總署以短期租約形式出租的土地,向來沒有既定的選址機制,只是由該署隨意選擇是否招標。即使有業界要求該署將一些已屆滿固定租用期限的土地重新招標,該署亦可不作回應。

租金加幅是秘密

目前短期租約的固定年期通常是三年,地政總署官員擁有是否讓營運者按季續租的權力,等同可操控業界的生死。「地政總署啲官可以決定係咪畀你繼續租,一句唔畀,你所有投資都化為烏有,點解香港會有啲咁嘅事發生?」

蔣志偉又指出,曾經向地政總署查詢批准承租者續租時,有否按通脹調高租金,該署亦不肯透露加幅,聲稱加幅是秘密,只回應指在過去五年曾兩次加租。

蔣志偉認為,官員擁有過多的權力,很可能形成利益輸送的問題,港府必須正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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