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架橋護墩兒戲易釀巨災

【記者劉偉權報道】葵青區內橫亘多條高架道路以及港鐵的鐵路橋,橋底之下滿布了重型車停車場,地政總署本要求有關停車場營運者必須設置固定的石屎或金屬防撞欄保護橋墩,並且限制橋底的一定距離內不得存放貨物及泊車,以防重型車意外撞毀橋墩釀成巨災。

有關注團體卻發現,區內絕大部分停車場均違反租約,不但在橋底疊高貨物及泊滿貨櫃車,並僅以脆弱的活動石壆圍起橋墩當作防撞欄,完全無視公眾安全,而地政總署卻視若無睹。有專家認為,高架橋橋墩缺乏足夠保護十分危險,呼籲涉事部門加強巡查及立即糾正。

葵青區內有多個貨櫃碼頭及大量物流公司,貨櫃車及重型車泊位需求殷切。港府於是以短期租約形式,出租一些高架道路及高架鐵路的橋底土地,讓私人機構營運停車場,以滿足泊車需求。

須設石屎防撞欄

地政總署在有關的租約協議中,會列明相關的保護橋樑及橋墩條款。以港鐵的高架鐵路為例,租約通常規定營運者要在橋墩周圍設立一米半高、兩米闊的固定石屎防撞欄作保護,高架橋垂直向下六米範圍不可泊車、存放貨物及貨櫃等。

至於一般的高架橋,租約上亦規定要以金屬防撞欄保護橋墩,並且預留兩米闊的空間,以便作為維修及觀察橋墩,同時限制天橋腹拱之下的四米空間不可佔用。

工業安全關注組卻發現,區內至少十四個停車場,出現不同程度的違反租約情況,包括僅以活動石壆頂替固定石屎或金屬防撞欄,部分石壆放在碎石上,用手已可推倒,根本難以抵卸重型車的衝擊力;另有一些石壆則貼着橋墩擺放,同樣無助緩衝及卸去車輛衝前的力度,難起保護作用。

此外,無論高架道路或鐵路橋底下,均違規堆滿貨物及停泊貨櫃車,部分緊貼橋底,違反了租約中規定橋底下須預留足夠空間的條款。

理大機械工程系工程師盧覺強表示,活動石壆難以抵卸重型車的撞擊力,如果貼着橋墩擺放,更連緩衝的作用亦失去,撞擊力會直接傳到橋墩,造成嚴重破壞。他說,一旦高架橋結構受破壞,可能要封閉橋樑才能維修,勢必嚴重影響交通。

本報記者將上述問題,向地政總署反映之後,該署聲稱不時就葵青區內的短期租約用地進行視察巡查,最近發現個別違反租約條件的情況,已向有關承租人發出警告信,飭令他們須在限期內糾正有關違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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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橋底下六米距離內不可擺放貨物及泊車,部分停車場卻明顯違規。

營運者為節省開支,僅以活動石壆包圍橋墩,保護能力不及固定的防撞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