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熄匙首個月設緩衝期
【本報訊】政府計劃下月底將停車熄匙的附屬法例刊憲,預計可於今年十二月十五日生效。當局表示,在法例生效首一個月會設有緩衝期,執法人員初期會以口頭方式勸喻違法人士,過後則會向違規者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
環境保護署副署長陳嘉信昨日在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上指出,《汽車引擎空轉(定額罰款)條例草案》已於今年三月獲立法會通過,當局正就停車熄匙進行附屬法例草擬,包括設定定額罰款通知書形式、繳款通知書、郵遞證明書等工作,預計附屬法例會於八月底前刊憲,供公眾參閱,如無爭議,預計可於十二月十五日生效。
有立法會議員批評政府將法例生效時間較原訂推遲三個月,陳嘉信解釋當局需時草擬附屬法例,亦要進行電腦系統更新及前線培訓工作,加上早已與立法會有共識,希望避免於天氣最炎熱時推行。他又表示,雖然預期附屬法例最快要十一月三十日才通過,但當局已開展宣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