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非生活逼人 誰願走私水貨

內地當局加強打擊水貨客,五月起實施「三犯入獄」的新《刑法修正案》,一名香港水貨客率先中招。他上周六攜帶九十六部未完稅路由器入境,被深圳海關截獲,成為新例下全國首名因三次走水貨「斷正」被刑事拘留的香港人,引起市民對日益嚴重的走水貨活動的關注。

事實上,這宗事件絕非個別。深圳海關透露,最近幾天亦有拘捕其他三犯者,而海關的電腦系統內亦有大量已兩次被行政處罰的水貨客名單,只要他們再犯,便會面臨刑事拘留的懲罰。

近年中港兩地的走水貨活動蔚然成風,儼然已成為一種「特色產業」,且有日益壯大之勢。在上水等港鐵車站內外,人們常可看到水貨客三五成群,分發奶粉、電腦、手機等商品,然後以螞蟻搬家形式運貨過境。據估計,現時參與走水貨的港人多達數千之眾,每天攜帶過境的未完稅貨品總值以千萬元計,惟因他們並沒有違反香港法例,本港海關莫奈之何。加上每名水貨客只攜帶少量貨物,每次所涉金額不超過五萬元人民幣,即使被內地海關查獲,一般亦只會將貨物充公或處以低額罰款。

《刑法修正案》實施後,內地當局將五萬元以下貨物納入規管,僅以「自用、合理數量」為限。凡一年內兩次因走水貨被行政處罰者,第三次再犯即屬刑事罪行,最高可被判監三年及相當於稅款五倍的罰款。事實上,走水貨活動不僅違反內地法例,而且對港鐵乘客構成滋擾及安全威脅,甚而曾經發生逃票、打鬥、賄賂入貨店舖負責人等亂象,間接影響本港治安及市容,難道港府可以長期視若無睹嗎?

當然,有頭髮沒人想做瘌痢,雖然走水貨不值得鼓勵,但水貨客的處境委實值得同情,愈來愈多人加入水貨大軍,歸根究柢乃是因為搵食愈來愈艱難。本報曾多次深入調查,發現水貨客多為貧窮長者及失業人士,之所以來回奔波走水貨,無非為了賺取微薄回報,養家餬口。以今次被刑拘的水貨客為例,他為此付出巨大代價,但每次帶貨過關的酬金其實只有區區一百元。試想想,如果不是生活逼人,如果可以找到一份正常工作,有穩定的收入,誰願意鋌而走險?

孟子曰,「無恒產者無恒心,苟無恒心,放辟邪侈,無不為己」。意思是老百姓沒有生存依靠,無法解決衣食所需,則必然會因生計所迫胡作非為,甚至作奸犯科。所以,杜絕走水貨活動的最佳辦法就是發展經濟,創造就業,讓所有民眾都能夠安居樂業。

總而言之,香港走水貨活動日益猖獗,既反映基層市民的生活艱難,也證明當局創造就業不力。難為港府時常自吹自擂,以媲美紐約倫敦的國際都會自居,實情是,在繁榮表象的背後,不少基層市民正在貧窮線下苦苦掙扎,但求一份賴以維生的工作而不可得,被迫加入水貨大軍。此情此景,實在值得當局深刻反思。

說到底,走水貨不合內地法例,固然應該設法杜絕,但水貨客其實只是處於最低層,內地當局針對他們進行嚴打,結果可能事倍功半,而且可能也找錯了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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