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擬准公共地方裝天眼
【本報訊】澳門消息﹕澳門擬立法允許保安部隊在公共地方安裝俗稱「天眼」的錄像監視系統,收集的影像及聲音,可作為有效證據,檢控在公共地方進行違法行為的人士。預計法律通過生效後,首階段會在出入境口岸設置二百個監視鏡頭。
該系統將由保安部隊管轄,收集的資料最長保存六十天,若有關資料需要作為證據,才會保存至法律程序完成為止。法律亦訂明,錄像監視系統僅限確保治安及公共秩序。為免干預私隱,有關部門需要嚴格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並要由行政長官批准才能安裝,而安裝的地方要在當眼處張貼通告,讓公眾知道裝有該系統。
另外,司警早前宣布有意購置X光人體掃描器協助查毒,有侵犯私隱之嫌。司警局昨日發出新聞稿,強調有關設備只會安裝在司警駐國際機場的辦公場所內,而非設置在旅客必經通道,而且司警只會在有強烈迹象顯示涉嫌人體內藏有毒品,才會依法進行搜查及運用設備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