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地段「四不管」
【本報訊】 香港部分行人路原來是私人地段,屬「四不管」地帶,即使堆滿裝修建築廢料,阻塞行人通道及影響市容,但環保署、地政總署、路政署及食物環境衞生署亦因非管轄範圍,無能力要求清理,反映現行法例之不足,令人質疑是否要待廢料堆積如山,一旦塌下壓傷途人或砸毀車輛,事件鬧大執法部門才會介入清理。
堆積近10日污染環境
記者早前發現大角咀利得街興旺大廈正門對出的行人路及近後巷位置,部分路段被逾五十包泥頭佔用近十天,泥頭高近半米,佔去大半條行人路及影響衞生。
該大廈保安員稱,大廈先後有兩個單位裝修,早前曾要求裝修工人搬走泥頭,但對方總推說兩日後會有人將泥頭搬走,惟一直未見有人清理。
本報將個案轉介路政署及環保署,路政署雖派人到場視察,但指上述範圍屬私人地段,非路政署職權範圍,但會通知有關部門跟進。環保署派員巡視後,指無發現存放廢物的人士,亦找不到廢物來源,但如發現有非法棄置建築廢物,將檢控違例者。路政署稱,○八年至去年,每年分別接獲市民逾一千六百宗棄置建築廢料投訴,該署會通知道路維修承辦商一併清理,由於合約屬「全包宴」,送往堆填區傾倒泥頭的費用亦由承辦商支付,故難以分拆用於清除棄置建築廢料的花費開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