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無包飯鐘假日

【本報訊】最低工資五月一日實施,但部分餐飲業僱主仍然不清楚最低工資計算方法,而休息日和用膳時間是否有薪亦存在爭議。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表示,明日推出最低工資參考指引,不會硬性規定休息日有薪,若僱主有能力,應善待員工。

跑馬地一間茶餐廳東主李先生,原以為自己懂得計算最低工資生效後員工薪金,有信心高過最低工資,假設員工每日工作八小時,每周工作六天,一個月工作二百零八小時,乘以最低工資二十八元,即五千八百二十四元。但若合約規定休息日有薪,每月要多九百七十元,加上飯鐘錢七百二十八元,最低工資應是七千五百二十二元,比李先生原先計算高出近三成。

李先生無奈地說:「唔知道咁複雜,我要再計計,否則可能犯法也不知道。」他又說,無論政府宣傳片或最低工資指引,看了仍覺混亂,希望政府盡快澄清,減低僱主誤墮法網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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