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丐幫攻港大發新年財

【專案組報道】旺角行人專用區變成內地人士賣藝搵食集散地,有人以籌學費為名,亦有人是被毀容或失去雙臂,他們以賣唱、拉二胡或用口寫大字等技藝大發新年財,亦有內地女子抱子於街頭行乞,博取港人的同情!不過本報追查發現部分「賣藝丐幫」竟住在深水埗同一幢大廈,疑是集團式經營。

農曆新年前後,旺角行人專用區被一批操普通話的賣藝人士盤據,據了解部分「藝人」由集團安排來港,記者曾目擊警員巡邏期間,發現賣藝者只持有雙程證,警員只予以警告及驅趕,對其他殘障表演者更視若無睹。

少女拉二胡六小時「酬」三千

當中一名十九歲的「二胡少女」自稱因家貧而要拉二胡籌學費,單在年卅晚,她六小時的「歌酬」便達三千元;至年初三,她更在十五分鐘內賺得至少八百元賞錢!

另一檔「殘障二人組」帶備喇叭賣唱,一人無右手掌及右腳,另一人臉部毀爛。每晚約十一時,「殘障二人組」會由三名男子幫忙乘的士離開;「二胡少女」則由一名中年女子陪同乘港鐵。巧合的是,「殘障二人組」及「二胡少女」竟居於深水埗同一幢唐樓;據自稱是「二胡少女」的母親稱,姓陳的女兒今年十九歲,在北京一間音專學校讀書,其他則絕口不提。

旺角警區指會依法採取行動,根據《簡易程序治罪條例》,任何人乞取或收取施捨均屬犯罪,首兩次犯罪可罰款五百元及監禁一個月,第三次犯罪則可罰款五百元及監禁十二個月。關注內地乞丐問題的立法會議員王國興認為警方可聯同入境處加強通報機制,以打擊專程來港搵食的內地乞丐,免影響市容及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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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胡少女
少女平均每十五分鐘可賺三百元

她「收檔」後由中年婦陪同返抵深水埗「寓所」。

殘障二人組
兩人「收檔」行至旺角登打士街時,三名男子現身攙扶兩人及拿行李,然後一同乘的士離開。

「殘障二人組」自上月中已在旺角行人專用區賣藝行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