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承建商事故不斷

  • 【本報訊】涉及今次撞散大堂門事故的電梯承建商星瑪電梯(香港)有限公司,以往亦曾經牽涉多宗電梯事故,去年一月因無定期為負責的電梯檢查,被機電署發出警告信。有立法會議員批評機電署監管馬虎,應加強規管力度。

    促機電署加強監管

    根據機電署對星瑪電梯的評級報告,○九年共收到六宗有關星瑪上報的電梯機件故障紀錄,屬當年第三多故障紀錄的承建商,評分為9.83分;截至去年十一月,星瑪雖仍保持在三十八個電梯承建商排名第二十八,但其評分已下跌至9.59分。另於去年一月,星瑪因未能按照電梯及自動梯(安全)條例的規定,每隔不超逾十二個月為電梯進行定期檢驗及測試,遭機電署發出警告信。至去年三月同屋苑又發生升降機故障,而昨日又有意外。

    其實除今次的罕見電梯事故,上月旺角金雞廣場亦有一對情侶乘搭貨時,電梯門一條俗稱「保險刀」的金屬條甩脫彈出,直插電梯內,幸無擊中兩人。

    立法會議員王國興認為今次事故相當嚴重,機電署絕對有責任加強對電梯承建商的監管力度,促盡快要求有關承建商提交事故報告,不能馬虎處理。

    旺角金雞廣場上月有電梯「保險刀」甩脫彈出摺曲。 (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