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效益法恐堆填區翻版

能源效益法恐堆填區翻版

環境局局長邱騰華上任三年多來推出多項環保政策,均被指未經深思熟慮和「好大喜功」,引起極大爭議甚至「爛尾」收場,除膠袋稅、慳電膽現金券、停車熄匙,以及剛被立法會高票廢除的堆填區令外,另一條立法會正在審議的《建築物能源效益條例草案》,亦被揭「魔鬼在細節中」。律師會多次警告草案可能成為物業準買家的「踢契」藉口,嚴重影響本港物業交易及小業主利益,但環境局一直對有關問題視而不見,拒絕認錯補鑊。議員擔心問題會變成堆填區翻版,要求當局盡快解決。

草案規定所有新落成商廈、鐵路車站、旅館,及工廈和住宅物業的公用地方,其中央冷氣、升降機及主要供電系統,必須符合基本能源效益標準。舊樓業主在進行同類裝修工程時,也需要根據草案提升能源效益,否則須負上民事甚至刑事責任。

各黨派都原則上支持草案內容,認為有助減少耗能和廢氣排放,亦有助物業買家了解將來的電費負擔。不過,律師會卻揭露草案「魔鬼在細節中」,指建議對一手樓買賣無大影響,但可能對二手及舊樓交易帶來深遠甚至破壞性的影響。

冥頑不靈拒認衰

律師會指出,一般小業主未必清楚草案要求,進行了不合規格的裝修工程,其後賣樓簽訂臨時買賣合約時,準買家及物業代理亦未必會留意物業公用地方的能源效益情況;一旦將來樓價大跌,買家希望取消交易,便可以物業不合能源效益規定為由要求「踢契」,令賣家同時損失訂金及取消交易前後的物業差價,負責交易的律師亦可能要負上責任,情況有如九七金融風暴樓價大跌後,大量準買家利用物業的違規建築問題,掀起大規模「踢契潮」。

律師會曾先後四度去信負責審議草案的立法會委員會表達關注,立法會法律顧問亦認同其觀點,惟當局始終拒絕承認草案存在漏洞,強調買賣雙方自己有責任了解物業的能源效益情況,將責任推給小業主、物業代理及雙方律師。律師會在最新一封信中,對當局態度直表遺憾。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甘乃威指出,律師會的質疑一旦成立,將幾乎影響所有二手物業交易,當局應盡快提出修訂堵塞漏洞,否則會變成堆填區翻版。公民黨議員陳淑莊亦指律師會提出的問題影響深遠,批評當局「冥頑不靈」堅拒認衰,她不排除就此提出修訂。

民建聯議員陳克勤認為草案屬全新事物,二手樓的買賣雙方未必能掌握當中內容,律師會的質疑不無道理,當局最少應在草案實施後,向市民及地產代表加強宣傳解釋法例內容,避免草案淪為「踢契」原因。

此外,環境局發言人表示,對於立法會前日通過的廢除堆填區令議案,政府會按既定程序進行刊憲。此舉變相承認了立法會有權廢法,有關堆填區令的法律爭議可望暫時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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