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9年05月28日(四)
本文重點
【本報訊】十六歲男生涉於過去大半年期間,兩度威逼一名十四歲男童肛交,暫被控一項未經同意下作出肛交罪名。涉案男生馬智豪昨於沙田法院提堂,毋須答辯,還押至六月五日再訊。
自稱三合會成員
控罪指,被告於去年十一月,在其位於馬鞍山恒安邨的住宅內,未經一名十四歲男童的同意而與該男童進行肛交。
據悉,被告曾自稱三合會成員,在去年九月至今年五月,九度威逼事主在被告寓所及恒安邨一傷殘人士廁所,替被告口交及手淫。
被告又於去年十一月及今年四月,在其家及恒安邨購物商場強迫事主肛交。
案件編號:STCC 32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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