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內地近年不會救、不敢救的病態現象氾濫,有人歸咎於○六年發生的江蘇南京彭宇案。男子彭宇陪同在巴士站跌傷的老婦往醫院檢查,反被索賠醫療費。雙方鬧上法庭,法官竟判彭賠償四萬多元,各界嘩然。網民均認為彭是好心招惡報,無辜受害。

徐壽蘭(下圖)向彭宇(上圖)索賠十三萬元。(資料圖片)

扶老婦反被判賠逾4萬

○六年十一月,涉事老婦徐壽蘭在巴士站等車,被撞跌至股骨骨折。徐指撞人者是剛下車的彭宇,更入稟索賠十三萬多元。而彭則稱下車時見徐跌倒,遂將她扶到一旁,並在其親屬到場後一起將她送院;惟他離開後,卻被告知要賠償醫藥費。

翌年九月,鼓樓區法院主審法官王浩作一審判決,指若彭是見義勇為,更符合實際的做法應是抓住撞徐的人,且在徐的家人到達後說明事發經過便可離開,「但被告未作此等選擇,行為顯然與情理相悖」,遂判他賠償四萬多元。判決對社會影響深遠,加上人肉撞車黨、助人反被敲詐之事愈來愈多,形成見死不救的現象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