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廣東省公安廳昨記者會上公布,截至去年底全省破獲八十三宗地下錢莊案,為一四年的七倍,當中已破案案件涉案金額高達二千零七十二億元人民幣,共有二百三十一人受查。公安指大部分涉案組織與香港、澳門或台灣等地有聯繫,而深圳破獲的案件數量更佔全省近四成。

東莞警方偵破近年廣東繳獲現金最多的地下錢莊案。(中新社圖片)

警方繳獲大批犯案工具。(互聯網圖片)

東莞警方起出涉案支票。(互聯網圖片)

牽涉兩岸三地

去年四月公安部因應天網行動,廣東省公安廳聯同國家外匯管理局等在全國展開部署,打擊利用離岸公司和地下錢莊轉移贓款。至去年底全省破獲八十三宗地下錢莊案,繳獲現金折合三千七百多萬元人民幣,凍結三千四百多個交易帳戶、凍結金額逾六億六千萬元,已破案件的涉案金額高達二千零七十二億元人民幣。

廣東地下錢莊主要分布在深圳、珠海、廣州、東莞、佛山等珠三角及沿海地市,部分僑鄉也比較突出;多為家族、團夥作案或公司化經營,核心人員均為宗親或相熟的同鄉人員,大部分與香港、澳門或台灣等地有聯繫。其中深圳市公安局共破案三十二宗,佔全省近四成,涉案金額逾一千二百億元人民幣。

廣東的地下錢莊主要分三類型,一是傳統的現金交易和跨境匯兌;二是資金不出境,在境內和香港等開立帳戶,客戶將人民幣打入境內帳戶後,香港同黨就按約定匯率,從香港帳戶向客戶指定的境外銀行帳戶打入外幣;三是設空殼公司,實施騙匯或直接把人民幣轉出境外。地下錢莊抽資金的百分之三至五的作手續費,不問客戶身份、資金來源,成為網絡賭博、詐騙、涉毒涉恐、甚至貪腐等贓款轉移到境外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