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吉林男子捕魚時不慎掉下水中,打撈隊到場後要求先付近一萬三千元打撈費,最後由當地街道辦墊付。

2012年6月:山東濟南一名青年在河邊洗澡時遇溺,奉召到場的打撈隊開出每日三萬元的天價,遇難者父親無法支付巨額,親自下水尋兒無果。

2011年7月:江蘇南京有男子在花神湖遇溺,打撈隊到場後拒絕下水,拖了半個小時,收取六千元辛苦費後,才落湖撈屍。

2009年10月:湖北長江大學三名學生於荊州寶塔灣,為救遇溺小童不幸死亡,打撈公司派船撈獲屍體後,要求三萬六千元打撈費才交還屍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