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北京房山區一名新娘在洞房花燭夜,因嫌棄夫家置辦的二千多元婚床太便宜,與丈夫爭吵,新娘一怒下用菜刀斬傷丈夫的手後回娘家,一星期後再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及分財產,其夫同意離婚但拒分財產,案件擇日開審。
妻申離婚 夫拒分產
四十歲的王先生去年十月經介紹,認識比自己小四歲的楊女士,見面後二人對大家的印象不錯,約會幾次後便開始拍拖。
今年春節前在雙方父母催促下,二人到民政局註冊結婚,並於本月六日補辦婚禮。豈料新婚當晚,楊嫌棄夫家所買的婚床太便宜,兩人因而爭吵,楊一怒下用菜刀斬傷丈夫的右手,傷口長約五厘米,之後便出走返回娘家。
楊女士本月十三日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並要求將兩人所買的私家車收歸己有,及再要求獲分丈夫家中的徵地補償款。王先生向法院陳述新婚當晚發生的事,表示同意離婚,但拒分五萬元的徵地補償款,稱該些款項屬於父母,與自己無關;而婚後所買價值十萬元的私家車,雖然是透過楊的銀行帳戶付錢,但其中九萬元是由自己出錢,對方只付了一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