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支持者抗議電視台被迫關閉,在清場後包圍電視台。(法新社圖片)
【本報訊】隨着經濟危機愈加嚴重,西班牙國民頻頻上街反對政府緊縮政策,與警察時有衝突。政府在此時訂立法例,向違法示威者處以高額罰款,焚燒國旗及在國會外製造嚴重混亂等行為,可被罰款高達三十一萬港元,被指為打壓示威者。
最高可罰31萬
西班牙政府通過對付《公民安全法》草案,焚燒國旗、侮辱國家和在國會外製造嚴重混亂等行為,可被罰款高達三萬歐元(約三十一萬港元),而示威期間辱罵或恐嚇警察可被罰款一千歐元(約一萬港元)。如有人散播警察圖片,而這些圖片又會危害照片中警員或影響他們執法,處以同等罰款。
《公民安全法》草案由內政部大臣提出,受到反對黨、司法和社會團體猛烈抨擊,指政府企圖壓制對其處理嚴重經濟危機手法的不滿。草案必須在國會通過才成為法案,而執政黨在國會上下議院均佔大多數席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