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人深圳過馬路要守規則!深圳推新規加強整治中國式過馬路!自本月二十三日起,亂闖紅燈者最高可罰款一百元,為全國最高。不配合執法者將追加罰款,並在全國留案底,影響辦理駕照、開辦公司和私人信貸業務等,甚至或被拘留,外地遊客與本地居民處罰標準一致。

深圳市交警局法制科科長李廣群表示,凡不按交通燈指示亂過馬路而引發交通事故、不服從管理和勸阻、或亂闖紅燈被處罰過兩次或以上者,將罰款一百元。另外,走在最前面的闖紅燈者罰款五十元,而跟隨其後者罰款二十元。

倘違規者拒出示身份證、不繳罰款、不配合執法進行紀錄等,可被帶到執勤崗亭或警隊所在地拘留受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