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安徽前黃山市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汪建設,涉嫌受賄和挪用公款,昨在蚌埠市中級法院開庭受審。檢方指汪於一九八七年至二○一二年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藉家中紅白事非法收受五百多萬,又挪用公款給他人使用。庭審昨午結束未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