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嚴重危害乘客安全

【本報訊】航空公司沒有在航機上準備足夠燃油,以致飛行途中被迫折返或降落其他機場,航空專家指出,若航空公司蓄意作出類似行為極冒險,且屬違法,嚴重危害乘客安全。

預留燃油作不時之需

香港理工大學機械工程學系副教授黃俊達表示,所有民航機起飛前均要向當地民航部門呈交飛行計劃書,計劃書中須列明起落地點及所需的燃油量,且要考慮目的地天氣變化或其他未能預知的因素,預留足夠後備燃油作緊急降落之用。計劃書經民航部門審核後,航機才獲准起飛。

黃俊達表示:「情況如由港島駕車去沙田,除要預留足夠燃油去到沙田,還要預備沙田大塞車,隨時改去九龍塘。如果不夠油會好危險!」

黃俊達指航空公司清楚知道須有足夠燃油才可飛行,如明知故犯,不但違規,而且相當冒險,過去極少聽聞有此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