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徵升降機首次更新費

安徽徵升降機首次更新費

安徽淮南市出台地方法規,要求當地所有地產商在售樓前須向房地產管理局繳納每部至少二十五萬元的首次升降機更新費,否則不獲發房屋預售許可證。當局稱此舉是為免民眾因無法使用升降機而上訪,但地產商和民眾均怒斥當局濫用立法權,質疑目的是讓房產部門斂財。

憂轉嫁小業主

淮南的地產商於六月陸續收到市房產局的繳款通知:凡是該市○六年十月一日以後竣工配備升降機的住宅樓,一律繳納這項新費用;有地產商為某樓盤繳付二千萬元。

但不少發展商認為,根據國家法例,包括升降機在內的住宅公共設施的更新費用,將從業主買樓時交納的專項維修資金中扣除;房產局此舉不但是用行政手段強迫收費,且是重複收費。

業內人士統計,該項收費每年最少為房產部門進帳一億五千萬元,但這筆巨款的管理、使用乃至利益歸誰等問題,當局都沒明確解釋;且在法規出台前亦沒辦聽證會等,徵詢市民意見。地產商質疑立法部門是為房產部門牟利,市民則擔心升降機更新費最終只會轉嫁到小業主身上,令民眾置業更難。

淮南市法制辦立法科有關負責人解釋,該法規是由房產局等部門起草,針對不少民眾因升降機無法正常使用而到處投訴甚至上訪,為免類似情況出現,故提出新收費。但有法律人士指事件暴露一些地方的立法權已淪為部門利益的保護傘。安徽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辦公室主任紀榮榮稱:「立法取決於部門,這是立法不健康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