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中拾遺:做到與做好的分別
文友的小說給人改編成電視劇了,明明是一件值得高興的事,編劇也算是忠於原著吧,修改的程度很少,只是觀看的時候感覺還是很蹩腳很奇怪,令人難以感到舒服,更遑論是感動。
他不明白究竟問題出於哪裏,還以為是資金和導演問題。我說那些也是問題,但更大的問題落在演繹者身上,包括改編小說的編劇與詮釋劇本的演員,要是他們沒有進入你小說裏那個世界,光是把小說對話搬字過紙,演員忠實演繹,照辦煮碗唸出,也會不對,也許因為演員本身欠缺說服力,沒有感情,或者演技太弱,演不出這角色神髓,才讓一切明明忠於原著沒有扭曲卻也零落至此……
「他們做到這一件事,跟做好這一件事,畢竟是有分別的。」我說。「沒有改動,照小說唸,不過是有做到,但不代表就能把靈魂呈現出來,把事情做好。」
媳婦有服侍奶奶起居飲食,只是做到,如果板着臉孔,內心不存在尊敬與愛,她不可能無怨無尤把照顧老人家這件事做好;小朋友做功課,把空白填滿,即使答案沒錯,也不代表他有用心把功課做好;戀人做足伴侶本分,對方的要求都做到,但做到跟做好,始終是有差別的。假如沒有心,沒有愛,一切只會淪為儀式,手板眼見工夫,只是關係,不是愛情……
做到與做好的分別,是有用心與沒有用心的分別;造成天壤之別當中的細微距離,就是心的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