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亂世用重典?香港死刑制度早已廢除,但內地以至世界多處仍保留死刑。近日內地遼寧瀋陽小販夏俊峰刺死城管被執行死刑一事,備受中港兩地關注,亦再次掀起死刑存廢的討論。有說死亡是最終極的刑罰,亦有人說死刑會令冤案無法伸冤。究竟,死刑應予以保留,抑或廢除?

顧問老師:April Ip

Q:發生於內地的夏俊峰案,為何引起大眾關注?

A:夏俊峰因被內地城管欺壓而反抗,最終自衞殺人。在國際法中,自衞殺人會被判誤殺,但夏卻被判定為更嚴重的謀殺罪名,更處以死刑。夏俊峰被判處死刑,大眾認為刑罰過高,反映內地審訊不公問題,且關注城管擁有過大權力。加上,內地死刑制度向來為人詬病,死刑加上不完善的審訊,只會令更多不公義的冤案出現。

Q:有香港團體遊行要求中國廢除死刑,行動有何作用?

A:遊行抗議內地政府,成效不大,但卻是唯一可做的行動。內地政府政策向來不會受民眾反應所影響,關心內地人權狀況的組織只可於香港遊行,希望引起大眾和國際社會關注,促使有更大權力的國際組織向中國政府施壓。另外,亦可藉活動籌募捐款予內地維權律師,和援助死刑犯家屬日後的生活。

延伸思考

1.香港早前已廢除死刑,惟世界多處現時仍有施行死刑,原因為何?

A:英國是最早廢除死刑的國家之一,而香港於港英時期亦隨之廢除。但全球仍有不少國家保留死刑制度,部分極權國家,如北韓和中東國家視死刑為鞏固政權手段,會利用死刑鏟除異政見人士。而發展文明的國家,如日本、美國仍執行死刑,除了因歷史緣故保留,亦希望藉此收阻嚇作用,執行死刑的數目並不高。

2.反對者要求廢除死刑,有何理據?

A:首先,死刑制度違反人權,生存是所有人的基本權利,其他人都無權去剝奪另一個人的生存權利。反對者亦抗議執行死刑的方法不人道,部分國家會以極刑處決死刑犯,例如公開槍決。死刑亦令被告失去上訴權利,若然是冤案,但執行死刑後,犯人亦無法追究。內地的死刑法最為人詬病之處是,死刑制度與器官買賣掛勾,令人質疑判決的公正。

3.實施死刑制度能否有效降低犯罪率?

A:死刑可降低犯罪率一說向來令人質疑。以中港兩地為例,廢除死刑的香港,犯罪率比保留死刑的內地低,足以證明死刑並不等同低罪案率。而死亡的懲罰性未必高於終身監禁,對有動機犯下嚴重罪行的人,死亡對他們未必是嚴厲懲罰,但當判處終身監禁,他們就要終身面對自己的罪責,令他們有機會從中反省。而且當死刑的量度點低,會令犯罪行為更趨嚴重,當較輕和嚴重的罪行都可被判處死刑,會令罪犯趨向做出更嚴重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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