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男變女的變性人W小姐日前獲終審法院裁定,爭取與男友結婚權利上訴得直。案中法官裁決表示,禁止變性人結婚違反《基本法》和《人權法》,暫緩有關裁決一年,讓港府考慮是否制訂新例。究竟港人如何看待變性人?是次裁決對社會有何影響?

Q:社會接受變性人的程度如何?

A:荷蘭、德國和法國等對變性人的接受程度普遍較高,因為這些國家的思想比較開放;傳統東方社會對性別話題較保守,接受變性人的程度亦不及西方國家高。香港的接受程度則算中等,年輕人和知識分子較易接受變性人。

Q:政府如何消除社會對變性人的歧視?

A:港府目前未有任何特別法例保障變性人或跨性別人士的權益,相關人權一般只被納入反歧視條例或平機會的整體保障範圍之內。變性人暫只佔本港人口的少數,政府或因此尚未成立捍衞和爭取變性人權利的專門法例。

延伸思考

1.為何W小姐事件引起廣泛關注?

A:對東方人包括港人而言,變性一向是個比較忌諱的話題,多年來沒有多少人會公開承認其變性之身,更遑論訴諸法律力爭變性人權益。無論是出於八卦,抑或從社會和文化的角度了解是次事件,是次案例的確是本港一個具膽色和創新的一宗。

2.容許變性人結婚對社會有何影響?

A:若政府制訂新例允許變性人結婚,無疑是透過法律公開認同西化的人權,同時亦有助減低港人對變性人的歧視。但是,港人切忌將變性人婚姻與同性婚姻相提並論,皆因兩者屬於截然不同的界別,不能因變性人婚姻合法化而假設對同性婚姻的啟示。

3.男女性別話題上宗教擔當甚麼角色?

A:無論是天主教、基督教、回教、佛教或道教,普遍皆不支持變性,只是不同宗教的反對程度有異。整體而言,宗教於男女性別話題上,飾演一個道德領袖的角色,從精神領域上引導信徒剖析男女話題,而不是以純生物的角度探討性別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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