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編公屋不合意婦圖攬子跳樓

【本報訊】婦人不滿公屋配編,圖攬三歲子跳樓。中年婦人昨晨帶同兒子到鴨脷洲邨睇樓,懷疑嫌單位樓層太低,要求編配另一個公屋單位、及押後至復活節假期後才決定接受與否,房署因她已得到三次配屋機會,遂拒絕要求。婦人突情緒激動,抱兒走上大廈梯間哭泣,房署職員尾隨見狀,恐她攬子跳樓報警,警員到場將婦人勸服送院檢驗。

已第三次揀樓

企圖輕生婦人姓何(四十三歲),昨晨十時許,何婦抱住姓陳年幼兒子,到鴨脷洲邨進行第三次公屋單位。消息指,由於單位位處二樓,她疑嫌樓層太低,睇樓後到利滿樓房署辦事處要求編配其指定地區屋村邨。職員因她已獲三次編配機會,拒絕再編配之餘,更要她即日作出決定。

何婦表示因要仔細考慮,要求給予較長寬限期至復活節假期後,職員在向上級請示時,何婦突情緒激動抱子離去,職員恐她做出危害性命行為,暗中尾隨跟蹤。未幾,何婦登上隔鄰利福樓二十八樓,抱子坐於梯間飲泣。職員恐她攬子跳樓,通知大廈保安員報警。警員到場勸說,何婦情緒慢慢平伏後,帶同兒子到醫險檢驗。

房署發言人表示,公屋時只可選擇「市區」、「擴展市區」及「新界及離島」三大區域,有三次配屋機會,女事主已是第三次獲編配。至於女事主要求延長寬限期,發言人指,一般情況下,公屋申請人須即日回覆是否接受編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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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童被抱送院檢驗。

企圖攬子輕生婦人送院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