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學明發特赦僭建論

  • 新界村屋僭建申報下周一截止,屋署暫收一萬一千份申報表,遠低坊間估計十萬計的數目。身兼行會成員的鄉議局副主席張學明,昨游說上水鄉事委員會參與申報計劃時,稱一經申報料五年免拆限期後都毋須清拆,又指最終或特赦部分四至六層高嚴重僭建,說法與政府明顯有別。

    有議員質疑張學明身兼行會成員,若非「洩密」便是「信口雌黃」,要求政府澄清以免引起混亂。當局則重申不會有特赦,拒評張學明言論是否不符行會成員身份。

    張學明昨代表鄉議局造訪上水鄉委會,為鄉議局新大樓工程費籌款,期間他再次呼籲村代表催促合資格村屋申報僭建物,強調一經申報,政府不但五年內不會執法,五年後亦很大機會可繼續保留,他說:「五年之後再去申報,批(准保留)幾耐唔敢講,但根據有啲官員講話,『呢啲嘢之後不了了之o架啦』,信不信由你。如果你(村代表)呼籲啲村民申報嘅話,得番嚟嘅就係呢個保證,唔登記就連呢個保證都無。」

    至於當局認為屬嚴重僭建、不合資格參與申報計劃的四至六層高村屋,張學明一方面指政府無可能走回頭路,一刀切特赦或把村屋僭建合法化。

    議員:政府需要澄清

    但他又說:「政府講,我哋(政府)照出信(清拆令)你哋(鄉議局)照寫(求情)信,到時你話恩恤又好特赦又好,畀你住。咁咪解決到問題,何必衝到行咁去(反對申報計劃)話唔特赦唔得?」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梁家傑指出,張學明的言論明顯與發展局及屋宇署的說法不符:「佢一係就信口雌黃,一係就知道一啲外界唔知嘅機密,無論係邊樣,佢同政府都有需要澄清。」

    發展局發言人上周回應類似查詢時則說,政府不贊成把新界僭建物合法化,也不贊成以特赦或收費等行政措施令僭建物變成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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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學明聲稱,政府最終或會特赦部分有四至六層高的嚴重僭建村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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