誹謗東方實捉到你

「犯東方者,雖難必誅,雖遠亦必誅!」而且實捉到你。由《明報》母公司世界華文媒體有限公司擁有的《亞洲週刊》,其在「明報網站」內的「亞洲週刊討論區」,於二○○六年出現涉誹謗東方報業集團(下稱東方)和《東方日報》的貼文,東方不惜花費人力物力,誓要揪出發放該涉誹謗貼文的網民及幕後黑手,以便向有關人士採取法律行動,揪出相關人士的行動昨日再邁進一步。高院已下令有關網絡供應商向東方披露涉案網民的全名和其他個人資料。

一名自稱「轉載」的互聯網使用者,於○六年十月十二日凌晨,在「亞洲週刊討論區」內一個以「明星被偷影」為標題的討論題目中,張貼了一個回應,該回應的內容包含涉嫌誹謗東方的言論。東方報業集團有限公司、東方日報督印有限公司及集團管理層打算興訟控告「轉載」誹謗,以及向其追討賠償。

「轉載」身份將原形畢露

東方為追查「轉載」的身份,先向法庭申請,向「亞洲週刊有限公司」要求披露「轉載」的資料,結果成功取得其網絡通訊位址(即IP Address)。東方掌握有關資料後,再向法庭要求網絡供應商「和記環球電訊有限公司」披露該「轉載」的個人資料。高院在有關網絡供應商不反對下,昨批准東方的要求,下令該網絡供應商在十四日內向東方的律師披露「轉載」的全名、身份證號碼、手機號碼及地址,「轉載」快將原形畢露。

蓄意中傷東方及其管理層的貼文多年來在網上陰魂不散,令東方聲譽嚴重受損!東方多年來不惜花費人力物力,誓要揪出發放誹謗貼文的網民及於幕後操控的黑手。東方為捍衞名譽,早前已懸賞厚酬,追緝幕後黑手,成功揪出幕後黑手、並提供可靠證據及將其繩之於法者,將可獲取該筆獎金。

三高登網民已道歉賠償

東方已成功揪出其中三名發放誹謗東方貼文的高登網民,他們已向東方刊登道歉啟事,亦有人已向東方作出賠償。以網名「一時俊傑」、「徐晃」、「去支」貼文的寶萬隆實業公司、徐偉倫及葉建紅,分別於○七年至○八年間發表詆毀東方的貼文,內容嚴重失實,該三名「網民」於早前已在《東方日報》、《太陽報》及on.cc刊登道歉啟事,「一時俊傑」更就誹謗行為賠償東方的損失。

案件編號:HCMP 587/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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