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棄醫療廢物有前科
生效逾八個月的醫療廢物管制計劃,由收集、運送至處理醫療廢物均有嚴格規定,工作守則將醫療廢物分成六類,而因治療癌症病人而產生的放射性廢物則不屬醫療廢物,但另受《輻射(管制放射性物質)規例》監管。
公立醫院亂棄亂放醫療廢物已非首次,去年九月,屯門醫院曾有一名清潔替工將載有未過變衰期放射性物質的廢物袋,誤當成一般醫療廢物運往青衣醫療廢物處理中心銷毀,調查顯示肇因與盛載核廢物及一般醫療廢物的器皿太似有關。
根據醫療廢物管制計劃,不同類別醫療廢物,需以不同容器盛載,連顏色也有規定,以方便辨識,如經使用或受污染利器要放到利器收集箱,箱子必須是黃色或白黃兩色,敷料及傳染性物料則要以厚膠袋或膠桶收集,且要為紅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