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識攻略:公眾利益凌駕保密守則?
特首競選辯論大揭秘,特首候選人為打擊對手,不惜冒上洩密污名,打着公眾利益旗號,公開疑似行政會議的保密內容,全城嘩然。到底公眾利益可否凌駕行政會議的保密守則?
Q:公眾利益可否凌駕行政會議的保密守則?
A:只有涉及重大公眾利益,如政府高官誠信、重大社會政策及公共支出等事情,及具公信力機構判斷為影響深遠,才可以凌駕行政會議的保密守則。立法會可引用特權法將資料公開,否則隨便公開保密資料,會造成社會混亂。
Q:候選人被質疑公開行政會議內容打擊對手,對他的形象有何影響?
A:即使這些資料屬實,部分公眾仍然會質疑為何現時公布,是否與選舉有關,故不能改善本身的形象,更會因為不遵守保密規定,損害政治誠信,日後擔任任何公職,組織成員都會擔心自己言論日後會被公開,不願提出意見。
延伸思考
1.在競選辯論中大爆對方醜聞,於其他國家是否慣例?
A:在英、美等成熟的民主國家,候選人只會在競選辯論上,追問一些對方最近被揭發的醜聞,鮮有「赤膊上陣」,提出沒有真憑實據的新指控,以免被公眾質疑是「放流料」,甚至及被批評為「打爛仔交」。
2.行政會議的功能是甚麼?為何會議內容包括個別成員發言需要保密?
A:早於港英殖民時期,政府透過行政手段吸納社會精英,如商會主席,要求他們就政策制定發表意見。當局為了讓各成員於敏感議題上暢所欲言,不用擔心其言論會被公開而惹社會反彈,故設立保密制及集體負責制,有了決定後,各成員口徑一致,只公開會議決定。
3.行政會議內容外洩,對政府施政及社會有何影響?
A:外洩會議內容,除衝擊行政會議的保密制及集體負責制外,亦會令各成員互相猜疑,未能有效討論問題。資料外露,影響深遠,例如未來發展大網的資料外洩,可即時影響發展商的收地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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