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計生委:罰款不治本
【本報訊】「雙非」孕婦湧港產子,港府望以行政措施打壓,廣東省計生委日前亦警告,「雙非」孕婦若不符合生第二胎條件,即使來港產子也會被罰。
不過,廣東省計生委專家昨又無奈稱,來港超生的「雙非」家庭大多有經濟能力,收徵罰款對他們阻嚇力有限,治標不治本,因此應該調整整個現行計劃生育政策。
港府考慮取消公立醫院非本地孕婦配額,又嚴打無牌「月子公寓」,廣東省計生委主任張楓日前更透過內地傳媒「助攻」,聲言不符合生第二胎條件的家庭,無論其生第二胎行為在國內或國外發生也是違反規定,赴港超生也一樣會受罰。
可是,有內地傳媒昨引述廣東省計生委人士指,目前被定性為超生的家庭會被徵收社會撫養費,公職人員更會被開除黨籍及公職,政策對抑制赴港生第二胎現象會有一定阻嚇力,但有關措施實行多年,赴港產子情況依然,證明政策治標不治本。
該名廣東省計生委人士解釋,赴港超生人士大多有經濟能力且不是公職人員,他們不來港也可到澳洲或其他地方產子,因此來不來香港、懲罰並不是他們顧慮的因素,所以治本之法應該是調整現行計劃生育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