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港做陪月員北嫂判囚兩月

【本報訊】內地女子因來港從事「雙非」孕婦陪月員工作被入境處檢控,昨在沙田法院被判入獄兩個月。該名內地女子本周二試圖持商務簽注經深圳灣管制站來港,但入境時未能交代來港「做咩生意」,警誡下承認是受命於她的內地男僱主,來港到跑馬地一個服務式住宅,照顧僱主剛在本港分娩的內地人太太及一對孖生嬰兒。入境處正繼續調查該名僱主及其妻子涉嫌觸犯的罪行。

持商務簽注惹疑

據了解,罪成入獄的四十三歲被告為嚴翠連。嚴於本月七日持附有商務簽注的雙程證,經深圳灣管制站來港。消息指商務簽注容許有關內地人來港做生意,入境處人員一般會詢問持簽注者來港從事的生意為何,若有人不能具體回答,就會惹起懷疑。

嚴翠連就在被訊問期間,未能提供在港商務活動詳情,進一步查問警誡下承認是來港照料其內地僱主在港妻子及一對初生孖生嬰兒。

調查發現,嚴在其僱主的內地公司做雜工,去年十二月嚴僱主的內地妻子正值懷孕後期,因此招聘嚴為陪月員,被告接受聘請,並來港在僱主妻子居住的跑馬地服務式住宅內當家傭,消息人士不排除她來港陪月無獲額外報酬。

案中的內地孕婦有在私家醫院預約分娩服務,而一對嬰孩則在上月下旬出世。入境處會就僱主夫婦有否觸犯法例繼續進行調查。一般在港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有機會涉及聘請黑工。

入境處去年年中首次成功檢控來港任黑工陪月員的內地人,涉案四十四歲內地女子去年六月七日被判入獄兩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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