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熱辣:香港樓梯不安全 隨時失足千古恨

香港號稱國際大都會,但樓梯安全標準竟十四年不變,連內地也不如。本港樓梯規管跟隨英國標準,但規管樓梯設計的《建築物條例》自九七年修訂後一直沿用至今,反觀英國相繼於二○○○年及一○年更新標準,提高樓梯的安全。本港樓梯標準一直原地踏步,在樓梯跌倒意外不時發生,更甚者發生跌死人意外,成因或與樓梯設計有關,工程界人士促請政府因應人口身體特徵,盡快展開研究更新標準。

為保障行人安全,英國不時更新樓梯設計的安全標準,列明樓梯梯級的闊度和高度,其中又以梯級闊度比較重要。英國於二○一○年修訂《建築物條例》,規定梯級闊度不得少於三百毫米,相對於二○○○年原有規定的二百五十毫米,增幅兩成。

本港亦有規定樓梯的設計,梯級闊度不得少於二百二十五毫米,而高度不得超過一百七十五毫米。換言之,本港法例對梯級闊度的限制,較英國最新的標準三百毫米低兩成半。樓梯安全標準落後,看似小事,實則危機四伏,一個不留神,隨時「一失足成千古恨」。

上水站今年釀慘劇

今年一月八日,四十五歲的岑女士與丈夫從內地羅湖乘搭港鐵返港,至上水港鐵站,岑女士先行下車,沿鐵路站D出口樓梯往巴士站時,失足跌下,因後腦首先着地,即時頭顱骨碎裂,口鼻冒血,陷入昏迷,由途人報警送院,延至翌日中午不治。死者丈夫吳先生早前帶記者到現場視察,直指「樓梯太斜,梯級太窄」,他質疑太太出事,與梯級設計差有關:「我太太身體一向都好好,行路都好穩陣,佢跌倒可能係樓梯太窄,人又多先會出事。」

家住火炭的黃太亦稱,火炭港鐵站連接月台與車站大堂的樓梯設計過時,樓梯太斜太窄,只容兩人同時通過,容易引致意外。去年八月,她由車站大堂往月台期間,腳踭被梯級的防滑物料絆住,身體失去平衡。幸她及時捉緊扶手未致跌倒,但左腳仍然受傷骨折,需鑲入鋼片及六粒螺絲。

受傷後,黃太留院十日,八個星期無法落地行走,三個半月無法工作至今仍要定期做物理治療和針炙:「平日行路都會痛,不可以行斜路。」現時黃太對該條樓梯心存陰影,平日上下班,她寧願多花時間,乘搭屋苑的穿梭巴士前往沙田鐵路站轉車。

本報又發現,柴灣樂翠臺與興民邨之間一條樓梯,其梯級高度達二百一十毫米,高於一百七十五毫米的法例規定上限;但梯級闊度有二百三十毫米,較法例規定下限二百二十五毫米略闊。

區內居民蕭先生說,兩、三年前在樓梯間失足,幸好拉緊欄杆:「如果唔係就好似冬瓜碌落去!」自此,他改用另一條建於○五年的新樓梯上落。新樓梯的梯級闊二百五十毫米、高一百六十毫米,較原有樓梯有所改善。

應按港人體形修訂

工程師黃澤恩表示,本港目前沿用的樓梯設計標準,與他八十年代入行時相同。他認為,梯級闊度不得少於二百二十五毫米的標準「不是太差」,但從行人安全角度出發,梯級「當然愈闊愈好」,惟過闊亦會浪費資源。他建議,政府委聘專家,研究其他國家例如英國、美國、德國的設計標準,再因應不同國家人士的身體特徵,研究需否更新本港的樓梯設計標準。

負責執行《建築物條例》的屋宇署,其發言人表示,任何涉及建築結構的工程,須先呈交建築圖則予該署,獲批准後才可以進行,或者按照小型工程監管制度的程序進行,否則屬違例建築工程。至於樓梯設計標準及違規個案數目,發言人則未有回覆。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方互動iPhone / iPad / Android Apps
Money18免費即秒股票報價網站現推出8升級功能,財經資訊,實時實發!

專案組、狙擊組

吳先生重返妻子出事的上水現場,直指樓梯太斜及梯級太窄,易生意外。

一道樓梯,奪去了岑女士的生命,也奪去了她與丈夫吳先生的幸福生活。

黃澤恩建議政府研究需否更新樓梯設計標準。(資料圖片)

黃太去年在火炭鐵路站梯間失足,引致嚴重骨折。

黃太的左腳鑲入鋼片及螺絲釘後,至今仍未完全康復。

東區區議員李進秋(前)建議政府增建升降機,方便居民上落。